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的委托,就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全辖营业网点装修新标准钢制复合挂板统一集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全辖营业网点装修新标准钢制复合挂板统一集中采购项目
二、公示发布媒体:《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8月24日上午9:30
评标地点:金水东路与通泰路交汇处向南50米路西豫鹰宾馆2楼5号会议室
四、否决投标原因:
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其中江苏崇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苏州协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迪高建材有限公司、安徽省浦菲尔建材有限公司、江苏新锐现代建材有限公司五家投标人投标文件在资格评审其它要求中不符合前附表1.4.1条要求(无有效的金属装饰板相应生产资质),按无效标处理;西安飞机工业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在资格评审其它要求中不符合前附表1.4.1条要求(无社会保障资金),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无有效投标人,需重新组织招标。
五、公示期限: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9月5日。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联 系 人:叶老师
电 话:0371-657762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杨女士
电 话:0371-87520763;0371-8611103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